发改委、商务部同意外资控股钢铁企业

发改委、商务部同意外资控股钢铁企业

发布时间:2015-03-30浏览 925 次

国家发展改革委(下称发改委)、商务部发布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15年修订)》,其中明确取消了外资进入钢铁行业的股比要求。

消息称,经国务院批准,发改委、商务部3月10日发布第22号令,全文公布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15年修订)》,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。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11年修订)》同时停止执行。其中明确将钢铁行业纳入外资鼓励条目。指导目录下的鼓励类目录共有349项。,允许类项目不再保留外资股比限制。

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,这项吹风已久的改革措施可能出台太晚,对中国陷入困境的钢铁行业提振有限。

早在一年前,就有中国政府官员表示,政府正在考虑取消实施了九年的禁止外资控股中国钢铁企业的规定。中国政府之前将钢铁定位为战略行业,是某些最重要的行业的支撑,因而不愿意让其受到外部控制,不过附条件的少数持股还是允许的。

2014年召开的“第八届国际钢铁大会”上,工信部副部长苏波也曾明确表态称,工信部将研究解决钢铁行业外资准入限制问题,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,支持国内钢铁企业引进国外先进工艺技术、管理理念和智力资源,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。

分析人士称,在当前的形势下,我国重新放开实行了九年的外资控股国内钢铁企业禁令,实际上是国内钢铁行业采取的一种割肉求生的无奈措施,“引进外资控股国内钢铁企业,意味着钢厂又有钱了”。

2005年,国家发改委在《钢铁产业发展政策》中就对外资控股国内钢铁企业设立了“门槛”,即对投资中国钢铁企业的外资企业作出了产权、产量、资金实力等方面的资质要求,原则上不允许外资控股中国钢铁企业。

观察者网发现中国钢铁企业产能过剩,效益两极分化,可能是促使发改委做出这一决定的主要原因。工信部发布《2014年度中国钢铁行业市场运行情况分析》显示,截至2014年底,我国粗钢产能已达11.6亿吨。其中亏损企业19家,累计亏损116亿元,企业盈利水平两极分化严重。

2014年,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8.3%,同比下降0.8个百分点,但与行业效益最好的2007年相比高出11个百分点。受银行系统严控产能过剩行业和钢贸企业信贷规模影响,银行提高了钢铁行业贷款利率,2014年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财务费用共计938.3亿元,同比增长20.6%,是企业实现利润的3倍多。部分银行对企业采取了大额抽贷、压贷,已有钢铁企业因此出现停产甚至破产情况。

有业内人士表示,“国内钢铁企业都在拼成本,除个别的央企和比较有特色的企业,其他企业如果没有优势的国外资源,要生存下去是非常困难的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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